包装印刷上光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(UV类),光泽度:过UV70°以上;
涂层:均匀(日光灯下已过UV样张呈45°角观察,表面亮度一致,无明显涂布条痕);规格线内无未上油部分;表面平滑(目视无明显的砂粒状、条纹状、蠕虫状、龟纹状、用手触摸表面无明显磨砂感)
附着力:
1、彩卡UV表面用3M600专用胶纸排气压实后呈45度匀速拉起,涂层不脱落为合格。
2、过UV产品必须试啤并成90°正折3次测试,涂层不脱落为合格。
耐磨擦测试:压力4LBS,次数300次,摩擦速度43次/分,油墨不脱落为合格;特殊产品可做1000次。
局部UV套印:A级面套印允许±0.5mm,B级面套印允许±0.8mm。
条痕/印痕:A级面:L ≤10mm 不多于1处;
B级面:L ≤10mm 不多于2处且不集中(印痕宽度不超过0.2mm)。
粘花: A级面:不允许;B级面:S≤10mm 不多于2处且不集中(图案文字标志处不允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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